2015年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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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学会 关于开展“千红杯”药学服务之星、临床药师之星、创新管理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年10月19日

北京药学会

关于开展“千红杯”药学服务之星、临床药师之

星、创新管理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由北京药学会主办的“2015年北京药学年会”将于12月18-19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办,本届年会将继续评选“药学服务之星”“临床药师之星”和“创新管理之星”,评选活动将在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如既往的支持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药学服务之星

1.北京药学会会员,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2.热爱医院药学事业,长期工作在医院药学工作一线,直接面对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3.工作期间未发生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差错;

4.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为推进医院药剂科的工作、促进医改、医院药学事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有闪光点,能代表行业形象,有感人的具体事迹;

5. 近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者优先;

6.在完成特殊任务、处置突发事件或重大灾害救援中事迹突出,受到表彰;

7.热心药学科普、继续教育等公益事业,在普及推广安全合理用药科学知识方面做出努力;

8.积极参与学会建设和活动。

临床药师之星

1.北京药学会会员,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专职临床药学工作3年以上;

2.热爱临床药学事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吃苦精神,长期工作在临床一线,直接面对医护人员、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3.负责近年卫计委重点工作:处方点评、医嘱审核、抗菌药物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等相关工作,为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做出突出贡献;

4.从事临床药学相关工作中,提供的药学服务得到临床医生、护士的肯定和认可,为提高患者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与经济性做出突出贡献,能有具体的实例和受到表彰;

5.近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近年论文获药学会的奖项表彰;

6.积极参与继续教育讲座和会议,并在普及推广合理用药科学知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7.为促进医改、推动临床药学的发展和提高做出突出贡献;有 闪光点,能代表行业形象,有感人的具体事迹;

8.积极参与推动学会建设和创新发展。

创新管理之星

1.北京药学会会员,从事医院药学工作20年以上,三级医院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医院具有主管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所在药学部门管理岗位(正主任岗位5以上,副主任岗位10年以上);

2.所管理的部门在药学管理、教、研等各项管理工作有创新绩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五年内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接受各项部门工作检查合格,全员临床用药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做到积极促进、有效监督;

3.所管理的部门有健全的管理架构,在临床用药中能够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咨询作用;有完善的或是创新的管理规章制度,及检查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措施,并取得实际成效;

4.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工作模式,积极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学工作,各项工作实行规范管理,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人性化和个性化服务;有能够代表行业形象的具体事迹;

5.所管理部门内部人员团结,各项档案、记录完整并及时归档;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对执行情况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评价;

6.所管理部门工作环境及设施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有利于优化操作和提升为病人服务的质量,适应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药品在适宜、安全、整齐、清洁的环境中储存、准备和配发;

7.重视医院药学人才,特别是临床药师的培养,已初步建立专职化、专科化临床药师队伍(三级医院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不少于3名)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近年部门内部人员每年以第一或第二

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近5年论文获药学会的奖项表彰;申报过课题和基金情况,参加北京药学会或其他学会学术交流、讲课、药学服务活动及获奖情况(相关证书和文件可复印随同材料一同装订)

8.积极参与推动学会建设和创新发展。

二、评选办法

长期积极支持北京药学会学术活动的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各推荐1名“药学服务之星”、“临床药师之星”、“创新管理之星”候选人,并准备如下材料:

(1)推荐表电子版、纸版(详见附件,需科主任或医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药剂科章);

(2)北京药学会会员证复印件;

(3) 2寸证件照电子版;

(4)体现个人突出事迹或工作特点视频一段,2-3分钟。(药学服务之星、临床药师之星候选人提交);

(5)体现部门管理创新视频一段,2-3分钟或文字说明。(创新管理之星候选人提交);

(6)在各级期刊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目录及文章复印件。

请各单位在2015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资料连同视频资料寄至北京药学会。

由北京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组成专家评审组,评选出“药学服务之星”、“临床药师之星”和“创新管理之星”。

三、名额分配

药学服务之星:30人

临床药师之星:10人

创新管理之星:10人

四、奖励方法

在2015年北京药学年会上颁奖发放奖金。(届时请各位获奖人员务必参加年会。)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瀚海文化大厦A座305室(100020)

联系人:鲍鑫淼 65001117-895 谢峰18661125512

邮 箱:youxiuyaoshi2015@163.com

网 址:www.pha-bj.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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