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字号 16

过期失效药品怎么处理

2010年06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已属于劣药,不能再用。对于有效期内的药品,使用前也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大部分常用药品变质都是可以通过观察其外观性状来判断的,而对于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使外观没有变化,其内部也可能已经变质。因此,凡是过了有效期或变质的药品一定不能继续使用,必须妥善处理。药品是特殊的化学物质,不能随意丢进垃圾箱,也不能卖给街头药贩,防止危害他人健康。正确的做法是,将过期失效的药品送交给当地指定部门统一处理。

北京药学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小二楼2层

本网站浏览45912306次

Copyright 2012 北京药学会( 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 ) All Rights Reservered

京ICP备1405355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183